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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2017级学生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

作者:         发布日期:2017-12-25     浏览次数:

     

各学生班:

根据捐赠方要求及学校关于《关于开展2017级学生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工作的通知》等文件精神,为做好2017级学生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,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组织机构

学院成立奖助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,负责2017级学生王同川励志奖学金评选推荐工作。组织机构如下:

组 长:张朝红

成 员:杜联合、乔海英、马香丽、郭成洋、杨鹏、杨若兰、罗顺意、李明月、各班班主任

各学生班成立以班主任为组长,班长、团支书和10%普通学生代表为成员的班级民主评议小组。

二、评选推荐对象及要求

评选对象为2017级经学校认定的家庭经济困难本科学生,共资助2名学生,每人每年资助10000元人民币。受助学生在学习持续进步的情况下可连续获得资助。

三、评选推荐程序及时间安排

(一)学生申请(12月25日-12月26日):符合条件的学生,如实填写奖(助)学金申请表(本科生)(附件),交班级民主评议小组组长;

(二)班级民主评议(12月27日-12月28日):各班评议小组召开会议对提出申请的学生进行评议,确定推荐名单(每班推荐一人);

(三)学院(系)初审(12月29日-1月2日):学院(系)资助工作组根据班级评议结果,结合学生在校期间的综合表现,确定推荐名单,并报校学生资助管理中心。

四、工作要求

(一)各学生班要高度重视,坚持公开、公平、公正原则,严格按照评选条件和程序并结合学生在校综合表现,认真做好学生评选推荐工作;

(二)请各学生班班主任于12月28日前完成奖学金的评选推荐工作,将学生纸质申请表材料交至机电学院9110办公室。

 

机械与电子工程学院

2017年12月25